南华早报丨如此自我鞭挞的香港令人痛心
如此自我鞭挞的香港令人痛心
冯元良(Leslie Fong)
一张正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的照片显示,一名抗议香港引渡法修订的年轻男子手持一块标语牌,上面写着“不要让香港像新加坡一样,那里的人民生活在恐惧之中”。这张照片在新加坡这个岛国引发了相当多的不满。
那块标语牌中的话让很多新加坡人感到不快,但同样,一定有人在不同程度上认可这一对我们国家和社会的指责。我大致同意,后一种意见是少数。人们告诉我,那名年轻男子是新加坡人,自诩为异见人士,他的大多数同胞并不认为他的古怪行径多么有趣。但没有关系。
显而易见,他被误导了,接受了错误的信息,并且喜欢招惹是非。但他的作为令人想起一句名言,英国女子伊芙琳·霍尔(Evelyn Beatrice Hall)以笔名 S.G. Tallentyre在她的著作《伏尔泰的朋友们》(The Friends of Voltaire)用到过:“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原本意在解释这位法国哲学家的信念,但往往被错误地当做伏尔泰本人说过的话,用来提倡言论自由。
我认为,那位示威者有权发表他的看法。但我的朋友不那么能容忍这种对新加坡的唐突重伤;作为反驳,他们建议,他应当去查证一下,假如有机会的话,有多少普通香港民众会选择生活在新加坡。那是个有趣的问题。
但更贴切的问题是,有多少新加坡人想生活在像今天的香港这样一个严重分裂、冲突不断的地方。我这么说不是要贬低香港,过去四十多年间,我一直定期访问这座城市,这里对我影响至深;而是说,见证一座全球瞩目的城市在慢慢扼杀自身的惨状,令人深感伤痛。
新近发生的街头暴力令许多深思熟虑的新加坡人明白了这一切的荒谬之处,他们自1997年以来就在追逐香港的财富,但坦率而言,那是不理智战胜了理智。香港内部和外部诸多力量筹划和煽动起来的愤世嫉俗和精心计算的社会和政治动荡,已撕碎了这座城市的社会结构。
像我这样的新加坡人希望香港更美好,但我们毕竟是局外人,对这样的溃败无能为力,甚至不应试图做点什么。我们能做的只是在困惑中审视,并思考,我们,或许还有我们的香港朋友,可以从这一连串令人悲伤的事件中汲取什么教训。
首先,在政治和治理方面,了解有利于你这一方的事实和真相是不够的。只要不带偏见,研究过有关那部引渡法的所有可得事实,任何人都禁不住想知道,何以围绕这部拟议中的法律,会形成那么多无谓的争端。
修订“逃犯条例”的理由是简单清楚的。香港订立法律,洗脱其逃犯天堂的污名,是对其居民和国际社会的法律义务。
香港政府要将该条例提交给立法会,以完成最终立法。有些人希望深入了解与香港政府此举的道德和法律责任有关的所有要点,同时希望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他们应当读一下香港律政司前刑事检控专员、现香港大学荣誉法学教授江乐士(Grenville Cross)最近在一个公共论坛上发表的演讲。该演讲在互联网上可以免费获取。(关于江乐士演讲的媒体报导,见文末注释1。——译注)
他们还应当读一下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6月9日大规模抗议爆发一天后发布的声明。该声明承诺,修订后的“逃犯条例”将包含更多保护措施,以阻止该条例被北京用作进行政治打压,以及直接侵犯生活在香港的民众所享有的自由的工具。(香港政府有关6月9日“逃犯条例”修订游行的回应,系于当天发布。见文末注释2。——译注)
总之,事实不支持如下危言耸听的刻意说法:修订后的“逃犯条例”将方便北京引渡那些它出于政治原因而想迫害的人士。那些选择散布这类歪曲和错误信息的人士理当检讨他们的灵魂,反思他们对香港社会的伤害。
第二项教训是,即便政府想订立一部特定的法律或继续推动一项特定政策的做法是对的,其行动也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成败仍有赖于如何管控完成的过程。香港政府已经公开表示,它原本可以做得更妥当。
一些见多识广的观察人士并无政治企图,他们的一致意见是,香港政府误判了公众情绪,在解释这一个案和说服大多数市民方面力度不够。就算有部分香港公众,对他们来讲,任何与中国有关的事情(除掉他们喝的水、他们用的电和他们吃的食物)若非天生是邪恶的,就是可怀疑的,那么仍有大量立场居中的市民有待争取。呜呼,那并未发生。
要成功管控这一过程,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和资源进行准备。这里就有了第三项教训。假如香港政府准备用一年以上时间,就将九龙某个地块开发为文化区一事展开公众咨询,那么没有理由不确保进行充分的准备,以预防比开发事宜更容易在政治上引发争议的事情发生。
在这方面,人们绝少认为新加坡政府欠缺准备。譬如,新加坡政府为其国民提供的全国医保计划名为“保健储蓄”(Medisave),准备该计划耗时数年。但提示一下没有害处。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个教训是,香港的街头暴力提示政府,它必须具备不可或缺的立法和强强制性权力以及训练有素的人员,以预防和铲除危害公共安全的威胁。
大体而言,深思熟虑的新加坡人,甚至是那些在很多领域持有自由主义立场的人士,大致说来都认可如下法律的存在:授权对那些煽动暴力和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士实施预防性拘押。香港发生的事情理当提醒他们:在例外情形下,为换取公共安全和社会凝聚,可以实施未经审判的拘押,认可这一点并非错误。
香港人会赞同进行这样的权衡吗?一些抗议者头戴防护帽、护目镜、全面罩,身着简易防弹背心,手持金属棒(有些是尖头的)冲击警方队伍,并投掷砖块。目睹抗议者如此作为,香港人必须问自己:他们是否乐于继续容忍政治抗议和异见人士的如此表达;或者,采取预防行动,将那些暴徒(我是直言不讳的)从示威者队伍中清除出去(毕竟,没有他们,示威就是和平、守法的),是不是就更不好。
此外,他们或许还想反思一下,是否不应采取某些措施,防止那些有预谋的政客和活动人士煽动公众的不满情绪。
当然,香港民众也可以自己选择。作为一个爱香港的人,我只能说,看到香港如此自我鞭挞,我的心在疼痛。
(作者是新加坡《海峡时报》前总编辑。本文原见于香港《南华早报》网站,2019年6月22日发布,原题“Hong Kong extradition bill: this is no Singapore living in fear, this is a city ripping itself apart”。听桥,勉强译出,或有理解和表达不周之处;略去部分图片。)
注释1:“香港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港有责任移交逃犯”
注释2:“政府回应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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